只要身体好 七十可开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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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0:0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公安部决定从2003年7月14日至7月20日,通过公安部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对《车辆管理工作十项便民改革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这十项便民改革措施是:一、向农村和车辆交易市场延伸车辆牌证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辆牌证。二、扩大新车免检范围,减少新车上牌环节。三、延长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定期检验周期。四、缩短进口车数据通报周期,提高国产车公告传递速度,方便群众及时办理牌证。五、调整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流程,减少群众办牌等候时间。六、车辆转籍时档案材料登记有误的不得退档,避免群众多次往返。七、进一步放宽申请驾驶的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八、简化驾驶证补领、异地申领手续,实行就近换证、审验。九、建立便民服务互联网主页,实行所有车辆号牌号码由电脑公开选取。十、建立多种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便民措施将进一步放宽申请驾驶的条件。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已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的,允许继续驾驶;允许现役军人和武警申请地方驾驶证;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人员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驾驶自动挡汽车。 有关改革措施的详细情况,公众可以通过登陆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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