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话:快去深圳做保安!——抓贼十个奖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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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0:18 人民网 | |
我一直希望拥有深圳户口,因为那个地方可是咱中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呀。可惜我不是高学历人才,也没有对深圳作过什么巨大贡献,老婆也非深圳人氏,不符合照顾的条件,更买不起价格高得吓死人的商品房,总之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落户深圳。但现在机会来了——我要到深圳去做治安员(保安)! 今天的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深圳出台政策奖励治安员,抓贼十个就奖深圳户口。”深圳不愧为改革开放最前沿之地,连对治安员的奖励政策都是首创性的。“记者从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调动保(治)安员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积极性,该局制定了有关奖惩规定,凡保(治)安一年内连续在现场抓获10名正在实施‘两抢’的犯罪嫌疑人,区公安分局给予其本人迁入宝安户口的奖励。”天赐良机,天赐良机呀!以我数年武警生涯锻炼就的身手,抓几个小贼还不是小事一桩? 有人泼冷水是必然的,任何时候任何事都有人会泼冷水。别去理他。有人说,这种奖励政策有副作用,完全是无稽之谈。会有什么副作用?治安员奋勇抓贼不好吗?最可笑的是在深圳市某区教育局工作的潘老师的观点,竟认为“鼓励保安员去更多地抓贼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抓贼也成了一种量化指标的话,必然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保安员可能会为了户口而一味的去追求数量,这可能会造成一些误抓,从而影响社会稳定。”有了量化指标,治安员就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如果在深圳的每一位治安员都抓住10个以上的贼,给每位治安员都奖励个深圳户口,对于你们深圳来说,不过是贡献了千百个(治安员人数总该有千百个吧)在你们眼中已根本没有任何价值的户口,换来的是成千上万个毛贼不再在你们周围晃动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难道不是天大的好事?误抓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但相信治安员一定不会犯主观错误,不会是故意行动,因为你们的收容所里发生的事,给他们的教训应该够深刻了。因为他们非常明白,这次给治安员的指标与收容所里的指标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我当了治安员,我一定奋勇擒贼,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同时也努力做到不冤枉一位好人。 有位家住福田区的邹先生说:“传统户籍制度目前正面临着进一步改革的趋势,现在一些地方已经逐渐放开了入户的某些限制,淡化户籍在生活中的实际作用也是改革的一个方向。把户口作为一种奖品,相反会起到强化城乡差别、强化户口的不利作用。”这位邹先生真是好心人。但是,现在深圳户口对我们来说还是梦寐以求的。不仅仅是现在,大概再过个五年十年,深圳户口对于我们来说仍然应该是有非常大的吸引力的。因为没有深圳户口,我们走在大街上还是很担心,虽然收容制度已经取消,但我们还是怕出意外(比如被像我们一样的治安人员当作贼误抓等等)。所以现在对于消除城乡差别这么美妙的前景,我们暂时放在晚上去想,白天的我们很现实,只是希望成为一名幸运的深圳治安员。 特别反对有关专家关于“奖励政策仍值得考虑”的说法。专家就是这样一种人,当一项好的政策出台后,他们就开始好说歹说,千说理万论证,最后往往硬把一件好事给说没了。正如他们所言,“对于一些见义勇为的保安或市民进行适当的奖励是非常应该的,但是把户口本身作为一种奖品奖给有突出表现的保安员这仍值得考虑。”应该考虑的不是该不该拿户口来奖励治安员的问题,而应该是怎样奖励更能调动治安员的积极性问题。当然,对于专家的观点,我们小老百姓没办法去反驳他,只能希望千万别因为他们的多事,把这好事给搅黄了。 当然,虽然去深圳当保安的决心已下,但无须否认,也有这样的一些担忧:一是深圳市的“贼资源”是否够丰富,够不够我们这些治安员抓?要是我们每个人都只抓了八个九个,却没达到10个的指标,又再没什么贼可抓了,那么我们是不是白抓了?二是深圳市用这种办法奖励治安员,经过宣传后是不是会打草惊蛇,让那些贼见我们就躲,甚至干脆避开深圳市宝安区,让我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三是如果我们为了户口抓贼,万一光荣了,是不是属于见义勇为,老婆孩子能不能得到那几块抚恤金?这么想着,就觉得应该慎重决策了。 所以,还是先听听有什么新消息再作决定吧。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李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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