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应制止 请求不当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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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0:34 生活时报 | |
通讯员 孟君 热衷公益事业的纪某路经新世界商场,商场门前有人用高音喇叭推销,纪某认为是噪音扰民。恰逢崇文区城管大队的执法车开过来,纪某上前投诉。城管队员告之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纪某随即把崇文区城管大队告到了法院。崇文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城管大队对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有管理权,纪某所诉的噪音扰民不属于城管大队的职责范围内,而应由公安机关或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所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管理。纪某制止噪声污染的愿望是好的,但他没有依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他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稿件来源: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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