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专偷公共标示牌(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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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8:52 金羊网-新快报 | |||||
9年成癖“藏品”已达67块 新快报记者 陈琦钿 实习生 王颖 文/图 有这么67块我们司空见惯的公共标示牌———“紧急出口”、“禁止吸烟”、“广东银联”……平常人对它们熟视无睹,却有个在校大学生对它们趋之若鹜。 9年来,该大学生或撕或拆,从银行、地铁站、电话亭甚至公厕等地方将这67块公共标示牌占为己有。从来没有人抓过他,甚至极少有人阻止他的行为。而这个大学生还用它们装饰自己的宿舍,其处处散发着标新立异气息的宿舍甚至成了左邻右舍小有名气的“特色景点”。 昨日,记者几经周折,终于采访到了这个“公标猎人”———阿华(化名)。 走到哪就拆到哪 今年刚二十出头的阿华是一位在校大学生,中等个子的他并非记者想象中那么另类,其开朗的个性让他颇有人缘,在同学眼中,他是一个很正常、很健康、很有创意的人。可是记者也了解到,当阿华出了门,行为就会变得十分令人“不可思议”。据他身边的朋友介绍:“他逛街会习惯性地东看西看,发现目标会突然间两眼发直,路人见状都会闪开或护紧自己的提包!” 阿华收藏的标示牌来自广州及香港各地,他走到哪里就撕到哪里。他告诉记者,他“相中”的“猎物”根据两个标准:一是放置地点处于公共场所,也就是他所谓的“不用钱就能拿得到手”;二是简洁好看,能让他眼前一亮,即“随眼缘”。 这些标示牌是怎么被他“占为己有”的?阿华毫不避讳地对记者坦言了他的“手段”———下手时先观察周围环境,确定没人也没有闭路电视之后,他就用自己的身体掩护,徒手把目标拆下,然后立即装进书包带走。他第一次“作案”是在高一。“那时我开始对公共场合的标示牌感兴趣,有一次趁没人看见就撕了一张贴在家里。别人看了说很有创意,我就开始收集。拆公共标示牌的过程很刺激,拆着拆着慢慢就上了瘾。” 记者看到,阿华的房间到处是他的“战利品”:洗手间门贴着“男界/女界”,水龙头前贴着“伸手水出”的图示,冰箱门上贴着一个大大的红色球形商标,门口则挂着“安全出口”的灯牌,他甚至把柜员机上的“插卡口”、“出钱口”用在自己的钱包上。据悉,曾经有人想买他的收藏品,但被他拒绝。阿华坦称,每次见到别人注视自己的收藏品时,他会油然而生出一股自豪感,觉得“很威水”。 收集如此另类的东西,道路当然不会一帆风顺。路人常把阿华当怪人。有一次他在拔公共汽车椅背上的“老幼病残孕抱婴者座位”标示牌时,冷不防被一个阿婆看见,阿婆当即把他臭骂了一顿,并厉声喝止,使他顿时成为众人的焦点。 一直以来,他的家人并不知道他的癖好,经常责问他东西是从哪里得来的,阿华谎称是“买来”的。而他的一些朋友不但“十分理解”,还带着几分羡慕看待他的收藏,笑称他是“LableHunter(标示牌猎人)”。 阿华说,如无意外,他将会把这个标新立异的收集进行下去…… 从记者(以下简称“记”)对阿华的访谈中,我们或多或少能更明白阿华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收藏怪癖”。 记:你有没有想过拆公共标示牌可能是违法的行为? 阿华:当然有。我把在香港撕下的标示牌带过罗湖关口时很怕遇上行李检查,而且我现在还在担心你们这篇报道一旦登出来,可能会对我的学业和家人造成影响。 记:你已知道自己的这种收藏嗜好有些不妥之处,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呢? 阿华:可以这么说,“破坏公物”这四个字的威吓力,敌不过收集公共标示牌给我带来的满足感。在我眼中,展示自己的收藏品就像男孩子展示他们收集的耐克球鞋或高达模型一样;而展示收藏品的同时也能展示我的个人魅力,“同学都说我干这事实在够‘勇’。” 记:你身边的人全都赞赏你这种行为吗?阿华:不太清楚。他们听说我有这种行为或看到我的收藏品时,都会觉得很惊奇,有的人甚至笑我是“怪人”。但其实每个人都有与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而我的“不一样”又恰好有点“踩过界”,做了大多数人都不会去做也不敢去做的事而已。 阿华四最 1、体积最大的标示牌:教学楼天花板上的“安全出口”灯牌 “这个灯牌我看中很久了。考完期末考后四处无人,我找了个同学帮忙把风,爬上四楼楼梯口的铁门,硬是把这灯牌拉了下来。” 2、最难得手的标示牌:香港地铁车厢墙壁上的“紧急出口”标示牌 为了得到这块长条形绿色标示,阿华搭乘凌晨1时许的最后一班地铁。“我下手时,车里其实还有别的乘客,没睡着的人有的当没看见,有的看着我动手,并没说什么。”那张标示牌贴得比较紧,又是当着别人的目光,他急得手心冒汗,花了几分钟才揭下来。 3、最“有缘”的标示牌:某电梯上的“呼救按钮”标示牌 一次阿华与朋友搭电梯,手肘无意撞了一下呼救按钮,上面的标示竟松脱掉落,阿华欣喜得不得了———“得来全不费工夫”! 4、最有纪念价值的标示牌:电话亭上某电讯公司的商标 几年前香港电讯更名为“电讯盈科”,并要回收所有旧电话亭。阿华刚好在回收之前“猎”到这个宝贝,他表示这个标示无论出多少钱他都不会卖。 律师:此举违法 喜欢收藏这本是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但像阿华这样收藏公共标示牌是不是一种冒险,一种违法行为呢? 广信律师事务所的李廉昌律师表示: 将公共标示牌,特别是那些诸如“紧急出口”、“禁止吸烟”之类的、对人们有警示规范作用的标示牌私自拆除,据为己有,这种行为本身就破坏了公物,漠视公共秩序,违反公共道德。虽然还够不上犯罪判刑的程度,但已属于“违法”,是要被公安局拘留教育的。因此对这种收藏公标的行为一定要尽快制止。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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