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对机票定价没有实质性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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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0:2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在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民航价格听证会召开之前,本报记者昨天在北京采访了对价格听证会制度进行专门研究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教授,他表示,此次民航价格听证会的真正意义在于对我国整个宏观制度建设的意义,而对于民航运输的定价并没有太大实质性影响。 听证会是严格规范的制度 记者: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哪些法律规定了听证制度并推进了听证制度的发展进程? 周汉华:有三部法律推进了听证制度的进程,第一部是《价格法》其中规定制订价格的时候应该举行听证会;第二部是《行政处罚法》其中规定在大额罚款、吊销营业证和执照的时候,要举行听证会;第三部是《立法法》其中规定在立法过程当中,涉及到重要问题的可以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是一种非常规范的严格形式的立法参与制度,去年铁路价格听证会之后,听证会的形式就异军突起,成为公众参与当中,最严格最规范的一种形式。三部法律之后,各地出台了相应配套的大量的听证规定。 对于定价没有实质性影响 记者:此次民航价格听证会对票价格制订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真正的意义在何处? 周汉华:我对于此次民航价格听证会持有大肯定小批评的态度。这次听证会对于中国民航的价格制订方式、价格形成机制,没有任何影响。 此次民航价格听证会的意义在于大处,体现了决策过程中公众的参与,体现了透明的原则。更大的意义在于对于整个中国宏观制度建设的意义,对于中国民主建设的意义。 价格上下浮动范围可能变化 记者:对于此次价格听证会最后的结果是否可以做一个初步的预测? 周汉华:我估计价格听证之后有可能把下浮40%再往下再放一点。我觉得大的格局应该是已经定了,初步预测有可能变化的就是价格上下浮动的范围上,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满足消费者一定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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