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调查分析显示(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6: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6月26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集中解决居民办理《房地产权证》难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为居民和各单位解决办理<房地产权证>难问题的通知》。自6月28日调查摸底开始至7月9日,共向居民发放调查表近4000份,收回1600余份,据不完全统计已涉及12000余户居民。 对调查表的分析显示,造成“办证难”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建设单位手续不齐、缺少办证要件,还有部份居民自身造成的问题。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方面的原因: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开发;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以划拨地进行商品房开发;虽有出让用地批文,但是欠缴土地出让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 规划方面的原因:个别单位、个人自建房屋没有办理规划手续;虽然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不符合规划要求;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建房;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 竣工验收方面的原因:工程完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在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安排居民入住;有的工程甚至根本就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导致通不过竣工验收;有的开发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竣工验收手续费,导致拿不到竣工验收证明。 发票方面的原因:有些开发建设单位为了达到向居民收取代办费的目的,以不开发票相要挟,不代办就不开发票;有些居民因开发单位倒闭、注销、找不到其下落等原因,得不到发票、有些单位不具备开发资质,以建职工宿舍、集资建房等的名义,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无法出具售房发票。 居民自身的原因:部分居民不懂法,法制观念淡漠,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导致现在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拆迁户中比例较高);因家庭纠纷导致产权证无法办理;因保管不善,丢失要件(例如: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明等证明产权来源的材料);贪图便宜购买手续不齐的房屋。 调查结果显示,导致不能办产权证至少有一个上述原因,因两个以上原因的情况也较普遍。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在不能办证的12000户中,土地方面原因的占50%;发票方面原因的占21%;竣工方面原因的占3%;规划方面原因的占10%;因找不到开发建设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注销、吊销方面原因的占13%,其它原因3%。通过调查摸底还发现,造成上述原因主要是开发公司法律意识不强,自我控制能力差,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违规操作;同时也反映出有关建筑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履行监管职能,尽到自己的职责。 目前,解决“办证难”已经全面提速,采取“双管齐下”的方法,在继续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对一些事实较为清楚的项目,先行为居民完善手续进行发证。虎山路57号192户居民将成为我市第一批解决“办证难”活动的受益者,他们将于近日陆续领到盼了两年之久的《房地产权证》。青纺联五厂建设的四流南路173号以及广华园、泰山大厦等项目也正进入实质性办理阶段。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解决“办证难”活动,使我们认识到只要真心想百姓之所想,视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己任,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手续从简、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下,我们是可以切切实实为广大市民做一些实事的,大部分“办证难”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目前,通过调查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正抓紧制定措施,尽快解决问题。同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还强烈呼吁各开发建设单位要遵章守法,严格管理,正规操作,给市民提供无任何后顾之忧的优质房产。本报记者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