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手续取消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7:3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文隆 实习生 曾悦刘碧云朱莉)长沙市教育局7月15日下发《关于2003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长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凡在长沙地区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院校,都必须到长沙市中招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通知还对这些学校在长招生集中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的其它有关事项作出了规定。 根据通知要求,在长招生而又不到长沙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校,下一年度将被取消在长招生资格。 各招生学校应采集有关信息,在“录取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日期将报名软盘交长沙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将按统一的格式,打印新生报名录取表(一式三份,其中招生学校一份,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各执一份)作为注册的依据。 录取时间、地点 普通中专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在长招生集中办理手续的时间为7月20日—24日(长沙市中招办联系电话:0731-4439620)。7月20日报到交报名软盘,7月20日—24日办理录取手续。 补录时间为8月26日—27日。市中招办将通知有生源的学校前来办理录取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补录手续)。 录取地点为省交警总队院内顺安楼宾馆(长永高速星沙收费站旁边)。 录取工作程序 1、招生学校交纳报名信息盘。2、市中招办将在县(市)中招办报名的信息盘与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的信息盘合盘。3、招生学校增、删、审定、录取名单。4、正式打印报名录取表(一式三份)。5、招生学校交纳录取费(30元/人)。6、市中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招生学校领取报名录取表(一式二份)和学生档案。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