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价格”推销药品被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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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7:5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南宁7月15日专电(记者张周来)从今年7月15日起,广西取消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备案,并禁止经营者以备案价格推销药品。 眼下,一些平价药店纷纷大做广告,动不动就称“平均价格比政府备案价低多少多少”。广西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副处长苏然荣说:“经营者申请价格备案时,物价部门并没有对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费用进行审核,所以备案价格很大程度就是厂方报价,经营者以备案价格为标准来做广告,拿着鸡毛当令箭,这对消费者是一种欺诈。” 备案价格体现了企业自己的意愿,因此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将实际成本和费用抬高了数倍乃至数十倍。某制药厂生产的一种很普通的药,市场上8元就可以买到,但厂家在申请备案时要求把价格定为110元;某企业生产的一种清火片,正常价格一般在5到6元,只因为换了一下包装,申请备案的价格就要30多元。所以,“在政府备案价基础上降价45%”就成了经营者自己导演的一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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