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院负责人在黔南检查工作时提出 高水准建设现代化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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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8:57 贵州日报 | |
金黔在线讯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副院长宋战平到黔南检查审判法庭建设和全省法院系统当前正在开展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工作。 张林春院长对黔南法院近两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近两年来,黔南全州法院特别是中院发展变化很快,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都有长足进展,在谈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时,张林春提出为建设现代化法院而奋斗的目标。现代化法院要有高素质司法人才,包括高素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官、司法警察和其他人员,高素质包括政治、业务、文化和道德素质。要有先进物资装备,要以两庭(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建设为基础,以网络建设为重点,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正规化建设。现代化法院必须有科学的管理方法。科学管理要以制度建设为载体,以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工作高效为目标。可持续发展。 他认为,要树立现代化司法理念。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关口,必须树立裁判中立、审判公开、权利平等、法制统一的新理念,这是民主法制进程的必然结果。 要树立现阶段审判水平的最高标准。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为客观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使所办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就是现阶段,新世纪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最高标准。要有贵州经济发展水平滞后但审判水平不能滞后的志气和精神。黔南州政法委书记张仕福要求全州政法系统,黔南中院院长温杰要求全州法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张林春院长的指示,把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海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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