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失当将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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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0:1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佛山讯(记者周靖宜通讯员王鹰)从本月15日起,《禅城区行政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投诉中心也正式投入运作。 新成立的禅城区行政投诉中心实行24小时接受群众投诉,投诉电话是3382222。在佛山市大福南路6号设有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的投诉点,另外还有投诉信箱和网上投诉信箱。 按照《禅城区行政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一般投诉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情况较复杂的投诉,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2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区监察局。由区监察局牵头办理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 投诉中心的主任罗永根和副主任蔡雄昨日表示,每月将对调查属实的行政失当事件的处理予以公示并在全区行政机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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