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话:性骚扰:果真是狼来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1:38 人民网 | |
最近随着武汉教师性骚扰案的胜诉,北京首例性骚扰案的公开审理,再加上近日四川某女子与一位男演员间的性骚扰话题,一部相关题材的电视剧《女人不再沉默》同期在全国各大电视台热播,这些均引发了全社会尤其是媒体对性骚扰问题的高度关注。 一项针对北京市民的调查宣称,女性中曾遭遇性骚扰的人达71%,而另一家调查中心称遭受过性骚扰的女性高达84%。 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索:性骚扰究竟是什么?果真那么普遍吗? 什么是性骚扰 1999年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新版《辞海》中首次收入了“性骚扰”这一辞条。其解释为:“性骚扰是20世纪70年代出现于美国的用语。指在存在不平等权力关系的背景条件下,社会地位较高者利用权力向社会地位较低者强行提出性要求,从而使后者感到不安的行为。是性别歧视的一种表现。” “性骚扰”在中国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仅在《民法通则》中有一些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条款,但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香港前立法局于1995年通过《性别歧视条例》,把“性骚扰”纳入民事诉讼的范畴,但到1996年“平等机会委员会”成立后才生效。根据香港前立法局《性别歧视条例》,“性骚扰”的定义为:一方向另一方作出不受欢迎、与性有关的言语或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性贿赂、提出与性相关的行为作为给予某种利益的条件;不涉及身体接触的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性骚扰亦指带有性别歧视的偏见和言论。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个调查显示,香港7成女行政人员有被性骚扰的经历。 综上,性骚扰的构成必须有两个要件:一是一方行为或者语言有性的意味,二是另一方对这种行为反感或是心理不适应。 对于同一个行为不同受者会有不同的反应,因此,现实生活中,很难为性骚扰定下确切的范围,或去界定哪些行为是属于性骚扰,原因是主要视乎受者的感觉。举一个例子:被人眼勾勾地盯视是属于性骚扰吗?这个问题的可能性有以下几类:有些人会认为是骚扰,会感觉不舒服;另一些人可能喜欢被人盯视的感觉,他们可能觉得正在被欣赏;有些人会视乎对方的动机、性别或其他特征,如:被与自己同一性别的人盯视,则或许不会认为是性骚扰;被一些外表美的人盯视与被另一些受者认为丑陋的人盯视也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84%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 一项针对北京市民的调查表明,女性是被性骚扰的最主要群体,接受调查的女性中曾遭遇性骚扰的人达71%,其中54%的人听到过黄色笑话,29%的人遇到过有暴露癖的人,27%的人曾经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人身体接触,8%的人曾经被别人偷窥,2%的人遇到过电话性骚扰。 华坤女性调查中心的结果是:84%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该中心的报告显示:相当多的职业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30岁以下的未婚职业女性最“深受其害”。性骚扰5O%来自工作场所。其中36%来自上级,14%来自同事。 这组数字,确实叫人震惊。如果真的84%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那我们恐怕又创造了一个世界之最。 54%的人听到过黄色笑话,这算性骚扰吗?现实生活中,恐怕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男男女女的同事或者同学在一起,每人来上一段荤段子,说者无心,听者无意,其乐融融,一笑了之。这就恐怕算不上性骚扰。问题是这些听了笑话的人有没有不适的感觉?10多个人在一个桌子上,有的女性听过后还要回应一段,那究竟是谁骚扰了谁? 我不知道71%和84%是怎么调查出来的,其依据标准是什么。但显然,这里的概念出了问题,至少还没有搞懂什么是性骚扰。 性骚扰,一个被夸大了的话题 确实,性骚扰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但也并非那样危言耸听。 近一个星期以来,娱乐圈经历了一场沸沸扬扬的“性交易”丑闻。6月底,一个名叫周璇的女艺人勇敢地站出来,揭露某位已经成名的演员“皇阿玛”向她提出“性交易”的要求,并且向公众提供了一系列的所谓证据,在双方进行了一番拉锯战之后,这位艺人又单方面宣布,她与“性交易”嫌疑人张铁林已经达成和解,更为戏剧化的是,她声称自己“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张铁林对我有性要求”,她是被个别媒体“利用”了。 支持报道的人会说,他的报道本身是如实的,至于周璇所说的是真是假他就不敢打保票了。可是如实报道某人的话就是报道的充分理由吗?假如有精神病患者、心智不健全者或别有用心者告诉记者被某人性骚扰,甚至说被强奸轮奸,媒体是不是就可以照单全收公之于众?前不久,香港就出了个自称“记者”的女子,说自己在东南亚某国被轮奸,香港新闻作了大篇幅的报道,使得该国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子虚乌有! 回首国内性骚扰的案子,媒体无疑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从前些年西安的起诉案子,到今年武汉和北京的案子,媒体都专门开辟专版,大幅度的报道。而且每一个案子,都被称为“全国首例”。面对性骚扰,究竟是谁”性趣盎然“,一目了然。 只有客观的认识事物,我们才能科学的制定对策。 据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为在为性骚扰立法。如果性骚扰的发生率果真是84%,我们恐怕就要专门成立一个法律部门了,否则根本会忙不过来。 面对这个被夸大的话题,我们应该明白:立法要慎之又慎,否则不仅可能导致两性关系紧张,甚至可能导致冤案错案。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李海元)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