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托车牌可转小客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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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2:2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本报上海7月16日讯 前天,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发出通告,该市居民持有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和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有效上牌额度可转换为小客车上牌额度。这意味着备受市民关注的摩托车转换小客车工作进入实施阶段,7月26日将进行首次额度转换的登记办理工作。 今年首次额度转换登记的条件包括:在《通告》发布之前已办理报废手续后的有效上牌额度凭证;二、在用已超过8年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不包括沪A号牌的轻便摩托车)。 凡符合条件,并自愿额度转换的车主,必须本人(不可委托他人代办)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上海市机动车报废更新申请表》(2002年10月1日后报废的,还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经额度转换登记后,根据每年额度转换数量,先办理注册在内环线以内的,后办理内环线以外的;注册地相同的,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办理。车主额度转换后自用的,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小客车上牌额度。车主额度转让他人使用的,须经指定委托的拍卖机构拍卖,拍卖公司不收拍卖佣金,只收工本费100元,并按照当月私车上牌额度的平均中标价支付车主金额。额度转换方式(自用或转让)选定后,不得更换。同时,每一次集中登记期间,每人限办理一辆。 (周凯 顾国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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