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良瑛案昨日二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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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3:0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做服装、搞房地产、入主金融领域,当年叱咤商海,拥有优秀企业家等众多光环的周良瑛,昨日在市一中院再次受审。 此前,南岸区法院一审认定,周良瑛利用基金会非法吸收社会资金7.6亿,导致负债2.3亿,虚报注册资本并利用职务侵占等,判决周有期徒刑20年。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40多岁的周良瑛昨日辩解,虽然至今欠着巨款,但她旗下的嘉丽实业总公司能够偿还。对于虚报注册资金等情况,她称,所有手续合法,没有一审判决书上说的情节,更没有那样严重。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坚持:周良瑛功不能补过。她造成了社会和国家的巨额损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经过一天的庭审,法官决定改日宣判。 (见习记者 陈能雄 实习生 赵波)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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