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燃气 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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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4:0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征求对《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副主任张先平与市直有关部门、部分燃气经营单位负责同志和地方立法研究会理事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家围绕维护用户权益、规范市场、加强安全管理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等问题谈了意见和建议。 徐长聚充分肯定了大家提出的意见。他说,青岛是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市之一,一方面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立法这项重要工作,另一方面也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他建议在《修订草案》修改过程中多听一听用户意见,条款尽量明确、简明,逻辑严密。 1995年6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为规范我市燃气行业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原《条例》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燃气市场化进程、落实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促进燃气安全生产,根据市政府提出的议案,(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了《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这次为期2天的调研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将在调研的基础上,对《修订草案》进行研究修改,提出修改建议,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汇报,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并向下一次常委会汇报审议结果,提出草案修改稿。(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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