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聘者可投事业险 胶南原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后仍享受退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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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4: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胶南市从上月起打破事业保险单位集体投保坚冰,个人也可投事业保险。 胶南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凡原在事业单位工作并投缴事业保险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本人自愿,自2003年6月份起继续投缴养老、医疗、失业等三种事业保险。 据了解,原事业单位个人投缴保险时须在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核定工资标准,由两中心负责为参保人员到市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只要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即可按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崔瑛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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