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违约金应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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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4:5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市民对收入和支出的预期难以把握,因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自然要留有余地,而钱有富余时又想提前还款,这种心理可以理解。但市民应从观念上转变过来,正确估计自己的偿还能力,签订合同时即使银行没有关于违约金的明确规定,自己也应考虑到这个问题。 银行收取的费用只要未超出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应当不会影响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但对其心理还是会有一定影响的。只要有银行不收违约金,则可能会造成收取违约金银行的客户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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