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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4:5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即墨市的李先生问:他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他所购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37年。他不知道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答:法律界人士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目前规定居住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而没有限制居住用地最低使用年限。市民在购买低于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时,可以要求开发商适当降低其商品房的售价。 过户时能否 解除合同 莱阳路的梁先生问:他购买一处二手房,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了房屋测绘证明后,却发现卖主拖欠了一年多的水电费,对于谁来承担该笔水电费,他与卖主没达成协议。他问,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能否解除合同? 答:在房屋交易中心接到房屋测绘证明以前,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在此之后,梁先生就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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