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民选举权是社会之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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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08:48 南方都市报 | |
第三只眼 西安狄寨镇村民车卫军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得票数两次都被少计了,他和其他几个村民向镇指导组质疑票数,不但没有得到答复,几个村民还因此被打了(见7月16日《华商报》)。 当记者问镇党委书记任庭群,“你认为车卫军为了这两票值得讨个说法吗?”镇党委书记说:“我就认为是不值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政治权利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就应该采取合适的方式保证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从选举权是一种政治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到公民实现选举权也就是实现一种政治利益。但是当镇委书记说出农民“不值得”去为了两张选票讨个说法时,我们可以看到,农民的政治利益在某些领导眼中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作为社会成员实现利益分配的政治资格,是社会成员实现政治利益的手段。政治权利同时反映着公民同国家的关系。那么,为了保证社会民主政治前进的步伐,就应该保证公民的这种权利。我们应该树立特别是各级官员都应该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和权利本位观念,并且只有法律才能确保政治权利的实现和国家政治生活的良性运行。 我们社会进步的过程,就是公民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和全面实现的过程,就是人的主体意识得到充分实现的过程。什么时候,当我们不再听到“农民为了两张选票去讨个说法是不值得的”时候,农民的民主意识不再被践踏,我们的社会就可能更加美好。 朱四倍(河南 学校宣传干事)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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