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猝死幼儿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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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0: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高州讯 近日,高州市市民梁某夫妇以照顾不周为由,将化州市下街垌成龙幼儿园园长陈某、教师陈某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赔偿其子梁启航猝死的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101488元。 据原告梁某夫妇称:梁启航1999年9月出生,是他们的独生子。去年9月,家人将小启航送入化州陈某私人开办的幼儿园全托。梁家称,选择该幼儿园,是因为距自己家里近,方便接送及照应小孩。 今年6月2日上午,启航的妈妈刘某忽然接到园长陈某的电话,说启航病重昏迷,刘火速赶到幼儿园,抱起孩子拦车直奔医院。但医生证实启航在送院前已经死亡。 梁家声称,听当班老师陈某某说,当天启航早餐吃了一碗白粥,做早操时也无异常。8时40分上图画课,约5分钟后,启航走上讲台报告老师说不舒服:身痒、流血,但老师没在意,叫启航回座位,并说:“等会儿再给你擦药”(启航当时正患水痘)。 启航回座位后,老师见到他抓颈、想咳,显得呼吸困难,很想哭的样子,后又见他伏在课桌上,以为睡着了,就继续上课。但上完课后,发现启航已“面色发白、嘴唇变白、手脚冰冷、不省人事了……” 启航的父母认为,幼儿园对其子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陈某某作为当班老师,面对幼儿向其报告不舒服却不及时采取措施,错过了抢救的有利时机;陈某作为园长,对幼儿园教育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两人理应赔偿各种费用。 目前,化州法院已受理此案,不日将开庭审理。(许晓宇、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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