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例专项检查昨起展开 六成企业用人有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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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14:3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邵宁)昨天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专项检查的第一天,本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和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派出大批监察(监督)员,对全市350户用人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发现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近200家,占被检查单位的60%。 在检查中,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办录用手续是一大问题。另外,还有24家企业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偷逃社会保险费,67家单位擅自招用外来从业人员。在这些有违法嫌疑的单位中,外资企业和私营等非公企业约占70%。 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外资企业,共有员工300多名,其中有29人为非正式员工。他们大多是下岗、协保人员,由区职业介绍中心推荐,以劳务工形式在企业工作,还有是一些退休返聘人员。他们从事的是厕所保洁、自行车看管等工作,大部分都是按日计算,工资单显示,他们每天的工资只有23元。按照上海规定的一个月21个工作日计算,总共才483元,大大低于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最低工资的570元,也低于7月1日之前的535元。 对于存在违法嫌疑的用人单位,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在进一步查实情况后依法处理。另外,对所有被检查的用人单位都将建立劳动监察诚信档案,今后将根据单位的诚信记录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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