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结束在皖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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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5:3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余振国)7月2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情况进行了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福明参与了执法检查活动。 在皖期间,执法检查组除在合肥听取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外,还深入到马鞍山、铜陵、黄山市等地,分别听取了三市政府及教育、文化、公安、法院等方面的工作汇报;考察了马鞍山、铜陵市的部分街道社区、乡镇、学校,走访了部分农户,听取了社区居民代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介绍和建议,对铜陵市部分网吧和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在黄山市召开了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检查结束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同省政府及有关方面交换了意见。执法检查组认为,安徽省对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非常重视,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镇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了许多得力措施,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基本得到保障,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逐步得到优化、净化,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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