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妇女卖淫 北京一经理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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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8:09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鑫展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经理金敦鑫以提供计时服务为名,组织多名妇女向雇主卖淫。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审法院判处金敦鑫有期徒刑8年的一审判决。 据法院介绍,2002年1月至9月间,金敦鑫通过报纸杂志,以北京鑫展信息咨询服务中心雇佣计时服务人员为名,招募9名卖淫人员并为之提供卖淫信息及避孕工具,先后10余次安排上述人员进行卖淫活动,从中收取服务费,共获利5500元。 同案的无业人员严婉英明知金敦鑫在从事组织卖淫活动,仍帮助其发送部分卖淫信息和收取部分非法利益。 一审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5月作出判决后,金敦鑫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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