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东整顿治安联防组织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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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
岭南话题 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从今年7月初至9月底对全省治安联防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据悉,整顿措施包括统一治安联防队名称、重新审核所有治安员、解散非法治安联防队、办学习班设举报电话四大项。今后治安联防组织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四不准”原则:不得自行对场所、特种行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治安检查;不得清查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不得行使收容、关押、审讯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不得自行上路拦截、检查车辆(见7月7日《信息时报》)。 可以看到,治安联防组织在治安管理中一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组织出现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如广东省内一些地方自去年以来连续发生治安联防组织和治安员越权执法、打骂群众甚至违法犯罪等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广东警方能正视这些问题,主动采取整顿措施,对治安联防组织进行整治实为得民心、顺民意之举,从这些雷厉风行的措施中可以看到广东警方规范治安联防组织的决心。 治安执法本身是一个很严肃、程序性强、法律色彩浓厚的技术,如果处理不当将危及公民合法权利和企业正常运营。治安联防组织作为一种民间性的组织,不管从装备还是从人员法律素质来说,都与公安机关有很大的差距,此外,法律和行政部门规章有着大量的程序和细节规范对公安人员执法进行限制和监督,而治安联防组织却没有这样的制度规范。治安联防组织许多时候承担着与公安机关不相上下的职能,这样的现象无疑是不合理的。 从广东省公安厅出台的措施我们可以看到,治安联防组织的“打击”、“执法”功能大大被弱化了,其权力受到很多的限制。这样一来,一些不合理的职能被削减,治安联防组织今后将可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保一方平安,维持地方秩序,加强犯罪防范上。这是一种职能定位的回归,这次有关治安联防组织的整治措施力度是非常大的,如给治安员建档案,严格审批治安联防组织等等。应该总结经验,把这些措施整合成为一种长效的制度,今后继续坚持,对一些在实践中效果不尽人意的制度进行完善,把治安联防组织人员招聘、日常工作等纳入一套法定的程序中来。我相信,广东省公安部门的决心与措施将使广东治安联防组织管理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明杰(江苏 医生)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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