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非全日制就业最低工资标准 贵阳 时薪最低3.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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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9:43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并维护我省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我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七月份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我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元/小时(如贵阳市)、二类区:3.4元、三类区:3.0元、四类区:2.6元。据了解,这四类区域是根据全省各地、州、县、市按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所划分而成的。 相关背景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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