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逼迫无辜司机顶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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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11:4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一起交通肇事案因民警收受红包而扑朔迷离,并引出巨额保险诈骗案、徇私枉法案 2003年7月8日,漳州平和县交警林峰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平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并由平和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货车坠崖一死三伤 2001年11月11日凌晨3时30分,一部由龙岩漳平市开往漳州诏安县的闽F71033小货车满载柑橘疾驰在柏油路上。经过200多公里的山路颠簸,车后排的车主张某已经进入梦乡,前排的货主林某某和副驾驶员陈某,也在鸡啄米似的打盹。驾驶员林某两只眼皮一直在打架。 疾驰的小货车途经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南山悬崖路段,在一个弯道处,还没等林某回过神来,小货车已直奔30多米的崖底。坐在驾驶室前排的货主林某某被抛出车外,幸好被一棵树卡住,其余三人均被困在变形的驾驶室内,驾驶员林某当场死亡。货主林某某苏醒后拨通了“122”。 3时36分,平和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当班民警林峰和另一个同事赶赴现场。4时07分,消防大队官兵赶到事故现场,林某某、陈某和张某相继被救出,送往医院。 交警林峰对整个救助过程进行了现场勘验、拍照、绘图。 办案交警收下2000元 2001年11月11日10时左右,林峰和另一名民警到平和县医院给跟车驾驶员陈某、车主张某分别作了一份笔录,陈某、张某均在笔录中称,死者林某就是肇事司机。 同日下午,死者林某的父亲赶到平和时,车主张某才知道林某借用他人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此次交通事故无法获得保险赔偿。于是,车主张某立即一方面做陈某(有驾照)的工作,让他顶替肇事司机;另一方面叫其表弟吴某、弟弟张某某到平和县交警大队找林峰,打算花点钱让他重新作份笔录。 第二天下午,吴某和张某某带着装有2000元的信封到交警大队交给林峰。 11月18日,林峰为陈某、张某重新做了笔录,肇事司机由死人林某变成了活人陈某,并为陈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就这样为了骗取保险金,活人替死人担起了罪责。 后来,陈某被平和县交警大队以交通肇事罪提请批捕,批捕后被网上追逃。 2003年3月间,陈某到漳州中医院治疗时,林峰找到他。此时,陈某告诉林峰,他不是肇事司机,林峰马上威胁说:你再说不是你,就把你抓起来。陈某只好在逮捕证上签名,并又作了一份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的笔录,林峰同时又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4月16日,由于分赃不均等原因,陈某到漳平市公安局报案,举报张某诈骗保险金8万多元的事实。张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其中张某被逮捕,其弟弟和表弟等人被取保候审。 6月26日,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漳平市人民检察院的信函称:该院在审查批捕一起保险诈骗案时,发现平和县交警大队民警林峰存在职务犯罪嫌疑。 7月2日,平和县调查人员秘密赶赴漳平调查取证。 8万多元的保费被骗 2001年11月19日,林峰对该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陈某对该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这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张某等人轻易骗得巨额保险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2002年2月2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漳平市支公司理赔部付给车主张某保险赔偿金82695.59元。 2003年4月16日,在度过500多个焦虑、不安的日日夜夜后,陈某终于鼓起勇气走进了漳平公安局大门,交代了他伙同张某骗取8万多元保险金的事实。 “零口供”立案逮捕 案件初查阶段,平和检察院办案人员就意识到面对的对手是侦查人员,富有反侦查能力,且林峰早就有心理准备,案件很难在口供上有所突破。检察院及时向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并召开“专家”会诊会对案件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该案现有的证据材料足以认定林峰构成徇私枉法罪,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决定对林峰以涉嫌徇私枉法罪逮捕。 7月8日,林峰被平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并由平和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果然不出所料,审讯期间,这位年仅35岁的交警三缄其口,拒不交代违法犯罪事实,此案因此成为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零口供”的渎职侵权案件。目前,全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审理之中。 (刘丽英 周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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