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新规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13:30 贵州日报 | |
金黔商城 金黔贵州 金黔财经 金黔IT 金黔体育金黔专题贵州省出台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新规定http://www.gog.com.cn2003年07月19日12:05:12金黔在线讯记者从卫生厅获悉,为促进贵州省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规范化建设,方便村级卫生机构购药并保证广大农村群众用药质量,日前,卫生厅和省药监局就全省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药品管理出台了新的规定。据悉,今后凡代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必须是药品批发企业尚未延伸到的乡镇,并只能为本乡(镇)的村级卫生机构代购药品,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士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药品验收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有初中文化程度者,须具备两年以上药品管理工作经验,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代购药品卫生院还应具有与统一代购药品相适应的库房、仓储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所购进的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经营及生产单位购进或跟随全省药品统一招标,同时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和统购分销的药品的配送单上均须注明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销价格、销货日期等。此外,为村级卫生机构统一代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必须经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初审同意,报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方可进行统一代购药品。 作者:黄岚黄诚克 编辑: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