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刹教育乱收费(今日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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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05:1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郁晓 目前一些地方和学校的教育乱收费现象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在农村,一些学校收费项目名目很多很乱;在城市,一些公办高中对择校生收费高得离谱。这些乱收费加重了群众的负担,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认真落实基础教育“一费制”和“三限”政策。 按照国务院要求,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全国所有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应实行“一费制”。小学学生每年160元、初中学生每年260元,浮动范围不超过20%。除必须由学校统一订购的课本费外,学校不得代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任何形式的教辅参考资料;不准以“建校费”、“教育基金”偿还“普九”达标欠款以及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各种名目向学生乱收费。公办择校生的高收费也是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2002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制定了公办高中择校实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规定,不允许向择校生收取建校费或赞助费。目前这两项措施在不少地方尚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发生在一些地方和学校的教育乱收费现象,是教育行业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群众意见很大。这不但影响了教育的形象,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狠刹教育乱收费,应当从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一费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必须严格执行“三限”规定,规范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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