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工商为企业经营创造宽松环境轻微违规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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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09:02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许春媚 邓建华通讯员陈建权)为给企业创造宽松经营环境,三亚市工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近日作出决定:从本月起,对投资经营者的11种轻微违规行为不予处罚。 据介绍,这11种行为包括:首次发现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首次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属于实行许可证管理或专项审批的行业除外),从事经营活动不满20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化,三个月内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擅自改变其他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从事经营活动不满一个月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后,首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逾期不满一个月的;个体工商户由于疏忽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首次不按时缴纳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未满5天的;当事人服从管理、能够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且无不良社会影响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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