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00元申请仲裁400元纠纷 女营业员讨要“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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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11:26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7月18日,原黔宝成地方特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宝成”)的营业员胡小姐,走进本报热线办公室,讲述自己为了讨要清白,花了近1500元,申请仲裁400元的劳动争议。 据胡小姐介绍,今年6月6日,“黔宝成”的三位老板将其叫到办公室,询问5月4日是否卖过一幅蜡染画,在得到否定的回答之后,三位老板告诉胡小姐,刚才来了一位某医院的护士,指认她5月4日在胡的手里花400元钱买了一幅蜡染画,称胡既是营业员又是收银员,管理方法不好。随后,三位老板打电话将这位护士小姐叫来,与胡当面对质。 胡小姐说,三位老板之中的一人,原是这位护士所在医院的妇产科主任,两人关系相当好。对质的当天,“黔宝成”便进行查账,发现的确少了一幅蜡染画。于是,三位老板便认定胡小姐私自截留400元售画款。决定罚款800元后将其开除,扣除其462.60元的工资、提成加伙食补助后,尚欠“黔宝成”337.40元,便暂扣了其存在店内代销的一件“百鸟衣”,待补清罚金后予以退还。 事发后,当天与胡一起当班的两位营业员为胡小姐作证,说那一天她们全部都在店内,未见到过购画的护士小姐。胡小姐也多次辩白说自己绝不会拿店内的画,可三位老板坚持所作出的决定。胡小姐说,交了300余元钱后,便可以一走了之,但是,为了讨回自己的清白,她花费了近1500元,请了两位代理人,交了仲裁费,向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7月16日审理了此项纠纷。 18日下午,记者在“黔宝成”店内采访了三位老板之一的田女士。田女士说,对于这件事,“黔宝成”不但只对那位护士小姐取证,而且也取证了一道来购画的护士小姐的丈夫及另两位一同前往的证人。随即,公司立即进行了查账,发现护士小姐购买的蜡染画账上5月份短少一幅,根据充分的人证、物证,说明胡小姐在没有其他员工在场的情况下,私自截留了货款。 7月16日,在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时,双方进行了激烈争辩。“黔宝成”认为,对私自截留货款一事,公司作了大量调查核实,处理尺度适当。而胡小姐的两位代理人认为,“黔宝成”的证人与公司老板之一是多年的同事朋友,存在着利害关系,证据的效力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胡小姐的同事证明,护士小姐所称买画之日,她们均在店内,没有外出。况且,以上两组证据所证实的事相互矛盾,根据疑罪从无原则,用人单位的证据证明力不足,不能对胡作出处罚。 据了解,贵阳市仲裁委将择期下达裁决书。 (刘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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