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外来女工”开始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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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13:5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入选者及配偶、子女户口都可入厦 即日起至8月31日,符合条件者可携相关材料到市妇联报名 本报讯 (记者孙丽萍)如果你是一位奉献特区并自强不息的外来女工,欢迎你参加厦门市第五届“十佳外来女工”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十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计生政策)的户口都可迁入厦门。 从1984年开始的“双十佳外来女工”评选已表彰了76名在各行各业贡献突出的外来女工。今年的评选由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外资局等11家单位联合举办,由以前的“双十佳”改为“十佳”,表彰名额减为10名,奖励户口也由上一届的蓝印改为红印。 凡是非厦门户口,持有厦门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在厦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即1963年元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热心公益的在厦工作的外来女工,都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参评。 即日起至2003年8月31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女工可携带经单位盖章认可的典型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到评委会办公室———位于百家村的市妇联权益部报名。 为了保证结果的公正、公平,评选过程采用“三公示”的办法,即先在参评人所在单位公示是否有资格参评,接着公示主要事迹,最后选出的“十佳外来女工”将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监督。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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