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野味禁令”有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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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05:1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前一段时间,和“非典”疫情同样引人关注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疫情最紧张的关头,对于野生动物发出了禁食令。 在首都北京,有关部门这边下达野生动物“禁食令”,那边执法队依“令”突袭“珍禽宴”;在广州,围绕着“立法不吃野生动物”而举行的听证会上,反对意见却占了多数。与此遥相呼应的是,南北两地的多家媒体同时刊发相关评论文章。一时间,弄得沸沸扬扬。 直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消息,有关“暂停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的规定解禁,凡手续齐备、经营规范的驯养繁殖企业,可在“非典”疫情后恢复正常经营;在全国范围内,允许驯养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这也就意味着,人们可以继续品尝到人工驯养的“野味”。自此之后,所谓的“野味禁令”是有条件的禁令。这样的决定,不仅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而且使“野味禁令”摆脱了“招致非议”的尴尬,步入了依法、规范的轨道。 由此,笔者不由得联想到,以前我们有不少禁令往往是有始无终,为什么会如此,其原因一是操之过急,失之偏颇,往往只顾及了问题的一方面,而忽视矛盾的方方面面。当野味在可以用替代品———驯养野生动物代替的情况下,一味强行禁止,自然要遭到抵制,况且还有那么多以驯养和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企业,再加上“野味”确有其广泛的市场需求,想靠一纸禁令去硬堵,难度可想而知。其二,一些禁令执行起来被打折扣,还有个是否具备可操作性的问题。就“野味禁令”来说,要想达到有令必行的目的,就不能不事先考虑到禁令能否得以落实。百姓议论,禁令的执行人员总不能每天24小时在全国所有的饭馆派驻执法队吧?再如当年有些地方的”禁放鞭炮令“,执行情况也是如此,好在最终不少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将“全面禁放”改成了“有条件燃放”,既遂了民俗民风和百姓心愿,也保证了“禁令”执行的可操作性。 因此,保护野生动物的方向没错,禁止随意销售、食用野生动物以防止各种疾病传播也没错,关键是要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和看待问题,合情,合理,更要合法。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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