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屋“挪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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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10:06 半岛都市报 | |
7月18日,刘希晨和往常一样来到铁山路居委会。作为辽宁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自所里实行“工商服务进社区”以来,这里成了他的“第二办公室”。还没坐稳,几天前为啤酒屋扰民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孙大爷和庞老板又来了。不过,这次不是为了评理,而是来真心道谢。 原来,孙大爷住在乐陵路12号2楼,自从上个月楼下网点房开了间名叫“雷雷”的啤酒屋,他的日子就没安静过。在与老板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老人把这事反映到了居委会。 调查的结果让刘希晨犯了难:啤酒屋属于无照经营,但是小老板家境困难。最后副所长于伟决定,由工商人员出面,帮啤酒屋“挪个窝”。他们在章丘路上为他联系到了一处租金大致相当的网点房。庞家得知此事后,一天就把啤酒屋搬了过去,而且还认认真真地到工商所办了营业执照。据了解,截至7月20日,“社区工商法律服务中心”已处理各类工商事务50多件。 本报记者 杨冰 本报通讯员 李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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