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逼就逃贷行为 消费者:被银行"盯"得不舒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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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11: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1日电 已经三个月不还款的余先生,对于自己的“恶意逃贷”行为不但没有丝毫的悔意,而且还“理直气壮”。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余先生说,自己的逃贷行为完全是被银行逼的。他去年11月份贷款买了一辆车,由于自己手头上的钱离车款差得并不多,所以他的贷款额度仅为3万元,期限为一年。虽然已经按时还款半年了,可是银行还是一如既往地“准时”打电话,催促他按时还款,只要不还就每天不落,使他很烦恼。 余先生每月的还款日期为16号,可每月的12号银行的催款电话就会准时“报到”,为了给他自己出一口气,就决定不再还款了,即使不得不为这种的行为交上一笔滞纳金,余先生也心甘情愿。 他说,银行就非得这样“紧盯”着吗?这不但打扰了自己的生活,而且让人感觉及其不舒服,就好像自己是贼一样,被人时时防范。他并不是以前就有逃贷的记录,或者是曾经拖欠过,自己一点儿失信的行为都没有,银行有必要这样“逼”人吗? 对于客户的种种抱怨,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负责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绍宏介绍,由于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通过贷前的资信调查,银行也不可能完全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再加上车贷的高风险性,不得不使银行工作人员小心翼翼。(李雪梅葛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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