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还得席地办公(《调查四平苑物管纠纷》后续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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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07:4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关于四平苑物管纠纷的报道(详见本报6月24日报道)日前有了新的进展。昨天,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庄文鹃向本报反映说,本报的报道刊发后,引起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和下关区房产局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调查后现在已经认定她们改组后的业主委员会是合法的,这就意味着原来不被物业公司认可的业主委员会从此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了。高兴之余,庄主任也反映了眼下面临的困难:小区的办公场所还在物业公司手中,业主委员会没有办公地点办公!原因是开发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仍然以“拥有办公场所的产权”为由,不愿意退出办公地。 昨日,庄主任一脸无奈地告诉记者,一碰到业主委员会开会,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其他业主代表只能到处打“游击”,因为场地有限,更多的时候他们就在小区广场前的一棵大桂花树下,席地而坐“办公”。 对此,下关区房产局物业科稽科长表示,按照有关规定,物业公司以“有办公场所的产权”为由占据小区公共设施的做法是不对的。稽科长表示,目前,该房产部门已经就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的事宜同四平苑开发商下关区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交涉,要求该开发公司将下属物业公司占据的会所让出来给业主委员会办公,相信这个问题不久就会得到解决。 本报记者 朱中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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