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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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14:42 新民晚报 | |
看病吃药也搞营销?从字面上看,许多人恐怕很难接受。一则,生老病死实在容不得半点儿虚假含糊,听从“广告”之类行事,怕是有悖世俗常情;再者,救死扶伤却充斥了商业气息,也不尽符合普遍的道德认同。 尽管十数年以前,若在替人治病的场所设立公关部聘请营销经理,会让人觉得是胡言乱语奇谈怪论。然而到了今天,如果哪一位医院的当家人不“打”市场不“创”收入,则绝对属于老套落伍不合时宜了。新开门的民办医院肯定大张旗鼓拳脚并用,最最厉害的人家,我们已可以连续几年在电视报刊上闻悉他们的踪影。就算素以清高自居的大牌医院大牌专家现在也不再固守斯文,一改旧有作风而又不失颜面的做法,就是摆出自家的“宣传理子”或者干脆请来“公关公司”,来个一年数次数周一次的新闻发布会,希望借助媒体的一臂之力,将自己的最新成果顶级人才“推广”出去。 有一家“专科诊治”妇科、泌尿科几种感染疾病的小医院,硬是靠一年几百万的广告投入(注:是经过工商批准的、正规的这种,不是在电线杆上胡乱涂贴的那种)拼出了自己的一爿天地。我想,这不会是一单赚钱的生意。最近更有一家公立医院出手不凡,将部分特色服务“捆绑转手”,从外地请来医学博士做“项目经理”,据称年薪不下20多万!从理论上讲,申城并不缺医少药。但是眼下正发生的一切毋庸置疑,它明白地告诉人们:这里也是市场,确有需求,可以运作。 事情的发展总是顺着它应该的走向,无论我们目前能不能认识它,把握它。我们还不能获知,有没有“医疗广告”惹出的索赔官司,也不知道“卫生新闻”是否需要特别重申客观精神。我只是作两个设问:涉及无法重复的生命问题,它的公之于众需不需要特别严格的程序规范?因为医患双方占据的相关信息严重不对称,参与医疗市场经营者又该怎样令其承担起必须的道德责任? 看病吃药的事儿,总归是个特例。 施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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