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建立政情通报会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4:0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贾兵)近日,蚌埠市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政情通报会办法》。 该办法是为了提高国家机关政务活动透明度,使政情通报会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人大代表的知情权,更好地参政议政,依法监督,促进工作。 新制定的政情通报会办法共5项内容,从指导思想、参加人员、通报内容、通报形式等方面作了规定。例如,办法明确了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即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有关工委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代表小组组长、专业代表小组组长、代表联络员。办法还规定了政情通报会内容,如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可以是全局的,或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也可以是某项重要工作情况或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办法还对政情通报会形式做了要求。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