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找“高检”! 要举报地方执法机关可直接拨打“高检”电话或发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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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4: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公布了受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地址,公开接受群众有关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指出,8月1日起对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高检”提倡实名,对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检察机关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和纠正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受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电话是:010-68650468、010-65252000,后一个号码同时也是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是:cyjb@spp.gov.cn。 羁押期限,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留、逮捕后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的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超期羁押,是办案机关和监管机关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存在于刑事拘留、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具体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均为超期羁押。超期羁押属于违法羁押,本质上是非法拘禁。??:?:ā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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