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治“狗患”:宠物狗上街要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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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6:5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7月21日,宜春城区由公安、防疫、城管、街道等部门组成的7支队伍,开始在城区范围内捕杀无牌无证的犬类。 据调查,宜春城区现有烈性犬、宠物犬等1000余条。大街上时常可见狗拉屎,居民小区里犬吠扰民,狗咬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而且狗携带狂犬病毒。这些无休止的“狗患”促使宜春市痛下决心打狗,规定从7月21日开始,在城区范围内所有无牌、无证的犬类,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部门牵头就地捕杀。 该市同时规定:驻宜部队、公安机关、科研机构和重要物资仓库等要害单位确因需要养犬的,可经批准饲养;对具有圈养条件且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和环境卫生的,经批准可饲养观赏犬,一律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符合养犬条件的,须到公安、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准养证明》、《犬类免疫证》,并准备好该犬头部彩照和全身彩照,办理《犬类饲养证》和犬牌。今后,宠物狗上街一律要挂“犬牌”,市民不准携犬坐公交车、出租车,不得在城区内遛狗。(邹海斌)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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