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回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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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7:0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一个裸露着的纯清靓女脊背,一句“亲亲一口回味千年”广告词,日前,我省由一幅人体彩绘广告引发的一桩企业状告工商案几经波折,引起了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厂家誓将官司进行到底,工商管理人员称有必胜的信心,媒体拭目以“炒”。用人体彩绘艺术作为广告的载体,让人体彩绘为食客增添胃口,为自己推销产品。有人说,这个广告的创意太棒了;也有人说,这个广告太出格了,简直就是伤风败俗。“请不要过分联想”,在为自己的创意拍案叫绝的同时厂家如此告诫非议者。 毋庸置疑,将人体彩绘从艺术殿堂里拉出来,与商业广告融为一体,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中,光天化日之下,是一定能大大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但产品广告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效益,吸引了人的眼球,制造了所谓的轰动效应,知名度提高了,就一定够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吗?我看未必。南酸枣糕主要的消费对象应该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且不说那个裸露着的纯清靓女的脊背是否能为他们增添胃口,那些护犊心切的家长和手握着家庭采购大权的主妇们,是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和家人去“亲亲一口回味千年”的。有人说人体彩绘是艺术,不要“由胳膊就想到了大腿”。在美丽人体上再绘出各种精美图案的人体彩绘,只要其艺术内涵的确丰富,的确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对待人体彩绘广告这种现象,我们就应该宽容、大度乃至呵护。但广告创意者的心里也同样明白,他冥思苦想的,不是更好地体现自然美、艺术美,而是怎样让人注目,让人浮想联翩、“回味千年”。 也有人说只要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应该允许厂家选择发布广告的方式。这则让人“亲亲一口回味千年”人体彩绘广告是否有违“有伤社会良好道德风尚”条款,究竟打“擦边球”的广告算不算违法,能否发布?当然只有法律才能给出最后的答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可供人们选择的、只能在电影院里放映的电影都已经将分级制提上了议事日程,广告是受众无法拒绝的,其发布时段、地点、方式是不是更应该有“尺度”呢? 广告的创意确实需要大胆、前卫、别出心裁,但维护社会公德、净化整体文化环境,是每个社会成员不能放弃的社会责任。 产品要有好广告,企业更要有好形象。 (晓可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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