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提高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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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9: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骆建基通讯员陈启正)昨天上午,作为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首批受惠者,在海珠区同福西经营百货的个体业户蔡先生从海珠区国家税务局领回了今年上半年退税款600元。据悉,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海珠区2003年减免税款1000万元,将有1万多个体业户受惠。 因所在企业关闭,50岁的蔡先生一度失业,一年多前他自筹一万多元租铺卖百货,每月按2500元的销售收入纳税。从今年1月1日起,下岗失业人员销售货物月销售额在5000元(含)以下,免征增值税,他每月获退税100元。 海珠区国税局局长李志明说,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优惠和提高增值税收征点。提高个人增值税起征点,划分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个人从事个体经营者,突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扶持。提高增值税起征点,仅海珠区就有1万多个体业户受惠,减免税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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