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促深撤公路隧道收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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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09:4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深圳讯(记者刘畅)记者昨日获悉,从8月1日起,深圳将正式实施《深圳市公路和隧道收费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将筹集11.05亿元的深圳市路隧项目偿还及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全方位推动改革,撤销深圳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公路和隧道收费站,仅在与东莞、惠州交界处设置公路收费站,对机动车辆实行单向收费。 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将于今日正式公布此《办法》。按照规定,从2003年起至2030年止,深圳市财政和深圳市国土基金将分别投入1.3亿元,龙岗、宝安、盐田、罗湖、福田、南山6区将分别投入0.2~1.5亿元,另有养路费改建资金、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以及公路两旁设施有偿使用费收入将总共再投入4.5亿元进行专项资金筹集。 该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非经营性公路和隧道建设所承担的债务、经营性公路和隧道的补偿费用、未来10年新建公路和隧道的建设投资和养护、管理费用等各项开支。 同时依照《办法》,除高速公路以外的经营性公路和隧道将由深圳市政府依照有关规定补偿投资建设费用并授让产权;而利用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修建的非经营性公路尚未清偿债务的,其债务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定后,将由深圳市政府统一组织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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