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预案 应急特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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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3日13:04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7月23日电记者安洋报道: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近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急救援预案》,以次来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大事故是指在山西省境内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包括事故时间、经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初步估算、抢救措施、事故原因、性质初步判断等内容的书面报告,同时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特殊原因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特大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领导、省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人和应急救援分组牵头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现场指挥由地方政府领导负责,具体实施事故的专业抢险、医疗救护、供水、供电等工作。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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