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骗国债回购资金5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09:5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河源讯(记者秦仲阳通讯员林雨) 被列为我省“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十大经济犯罪案之一的原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生公司)老总蓝运生及其同案人刘新红、康毅合伙诈骗国债回购资金5亿余元一案,经河源市中级法院审理,本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蓝运生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被告人刘新红、康毅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仿制国债代保管收据行骗 河源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蓝运生、康毅在申请武汉中心席位期间,康为取得蓝的信任,利用其铜陵寿康证券部驻武汉中心交易员的条件,从该部、浙江证券公司武汉营业部2个席位场外拆入(骗取)资金3笔共2500万元,蓝运生指使刘新红自制《广东省国债服务部国库券委托代保管收据》交付给康毅。骗取到武汉中心466号席位后,蓝运生仿制出大批量的《国库券代保管收据》,授意康毅对武汉中心466号席位进行管理。康毅为蓝运生挑选了蔡某作为武汉中心466号席位的交易员,并代表蓝运生对蔡某授予交易权、资金划拨权,帮助开设交易费用账户。 康毅又在明知蓝运生进行国库券骗取资金的情况下,指挥蔡某使用刘新红虚开的《国库券代保管收据》拆入资金。康为个人得利而不顾单位损失,自己出面洽谈妥当后,由买入返售方的交易员在成交合同上签名盖章,从浙江证券公司和铜陵寿康证券部等,通过场外交易,直接帮助蓝运生拆入(骗取)5笔资金,共计5100万元。 从129个单位非法拆资 1995年8月1日,蓝运生非法承包河源市国债服务部被终止,河源市成立国债回购清场领导小组,对蓝的国债回购交易资金进行清理。经司法会计鉴定:1994年8月至1996年9月,蓝运生通过国债回购交易手段从129个单位非法拆入资金共计216笔,总额为10.13094亿多元。被告人蓝运生、刘新红、康毅非法拆入的资金中,除用于骗新还旧的5亿多元外,实际骗得5.13074亿元。三被告人所骗得的资金全部由被告人蓝运生非法占为己有,用于其个人拥有的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公司、企业和个人挥霍。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