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个私经营清障 市工商局昨公布20项重大举措,优化发展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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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5:3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昨天上午,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近出台的20项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内容涉及注册登记、执法监管等各个方面。对于从事个私企业的经营者来说,无疑是注射了“兴奋剂”。 放宽准入限制的措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对个人出资买断国有资本,一次性购买困难的,实行“购一赊二”,准予办理变更登记。赊股允许5年内付款到位。 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新设公司,只要章程制定保护股东利益条款,控股股东出资比例可超过90%;新设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从事高新技术、进出口、农副产品加工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次性投入有困难的,允许3年内分期到位,首期认缴注册资本额的10%以上,一年内追加到50%以上;允许以管理才能、技术专长等人力资本按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35%)作价入股,由全体股东签订作价入股协议并作出担保承诺,经评估和验资后予以登记。 扩大投资人范围。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纪规定的人员外,所有法人、自然人均可在我市投资办企业。允许事业法人、工会法人、社团法人、非企业法人组织,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或股东。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境内企业自然人股东在本企业一年以上的,允许继续保留其投资人资格。鼓励经营状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申办连锁店,允许其在不同经营场所办理两个以上营业执照。 简化登记手续。创办科技型、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创办非公司制企业,非关键条件尚有欠缺但一年内可以完善的,可核发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 放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资企业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未作限制的,自主经营。(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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