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出境,没门 我市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被阻止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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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6:2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欣通讯员陈俊峰吴广)拖欠国家税款拒不清缴,企业法定代表人被阻止出境。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国税局了解到,近日市国税局和深圳出入境边检部门合作,对我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了上述措施。这是该局今年第二次成功实施离境清税手段。 1999年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市国税局对其进行了查处,追缴该公司取得虚开发票实际已抵扣税款39万多元,并于2002年8月20日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但是在税务部门的多次催缴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却以公司已停业为理由,不愿意缴纳税款。在正常追缴手段无法落实欠税的情况下,市国税局于2003年7月18日根据有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出境。次日,深圳出入境边检部门就在罗湖口岸阻止了李某。经过国税执行人员长达4个小时的税法宣传说服工作,李某终于认识到了税法的严肃性和拖欠税款的严重性,决定用2002年底新购买的奥迪A6小汽车作为担保,承诺在一个月内筹款缴清税款。 据了解,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市国税局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对深圳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资料进行了详细摸查,并在深圳出入境边检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今年1月份将第一批持有护照极有可能离境逃避追缴欠税的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纳入重点边控范围。到目前为止,已有12名欠税企业或其他具有涉税违法行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图出境时,被深圳出入境边检部门依法采取了“阻止出境”措施,共涉及欠税、罚款1880万元,现已追缴入库税款1076万元,扣押小汽车2部,房产两处。 作者:记者王欣通讯员陈俊峰吴广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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