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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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6:4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黄颖、实习生龚婧报道:为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7月24日,省农业厅、省工商局、南昌海关以及省公安厅四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省城部分餐饮酒店、农贸市场、花鸟市场进行了一次宣传执法检查。记者随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墩子塘农贸市场的一些水产海鲜行公然标明经营水生野生动物,如野生甲鱼、长吻鱼危、俄罗斯鲟鱼。而在唐人街等餐饮酒店更是将海鲎、中华史氏鲟等水生野生动物列为桌上佳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规定,需要捕捉、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运输水生野生动物的,必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相应取得“捕捉证”、“驯养繁殖证”、“经营利用证”、“运输证”后方可进行。但在宣传检查过程中发现,多数经营户均属无证经营,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过往行人发放了宣传材料,倡导饮食文明、拒食野生动物,让全民共同参与到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动中来。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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