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阳光操作扶贫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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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7:02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于都县创新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阳光操作”,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了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到目前,2002年的790万元扶贫资金已有80%直接发放到了扶贫项目上。 于都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针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资金被挪用、截留、转移的现象,于都县推出了项目计划公示制、项目工程招投标制、资金拨付报账制、工程质量三级验收制等四项制度。在资金管理上实现封闭运行,由过去的扶贫办单独管理发放变为扶贫办管项目,财政局管资金,农行管账目,纪检会管监督,同时将过去的资金层层发放变为直接发放到中标单位,确保了资金及时到位,改变结算方法,实行项目启动前拨付30%,工程完成一半后付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40%,完工一年后如果工程没质量问题再付10%的新的结算方法。据了解,2002年确定的76个扶贫项目,工程进度明显快于往年,今年上半年全部工程已基本完工,拨付资金600多万元。 (鄢朝晖贵芳谢慧)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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