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应该负连带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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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8:32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见习记者刘杨会报道:本报昨日第7版刊登《村口修路老翁摔成骨折》一文后,有关方面仍在相互推诿。桃湖村支书熊发生昨日承认,该村委会应该负连带责任。 熊发生称,意外发生后,村干部都非常着急,准备着手处理此事,不过老人的家属一直没有把有关情况反馈给村委会,事情因此被搁置下来了。熊发生说,对于老人的医疗费用,村委会一定会负责协调,争取早日解决。但施工单位一位黄姓经理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桃湖村委会于7月20日才开始拆除瑶湖大道两旁的民房,这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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