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务环境接受社会监督———省直单位服务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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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8:4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省人事厅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工作政策,公平公正办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2.公开人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办好“江西人才人事网”、“江西人才培训网”、“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引进国外智力网”和“江西公务员热线”,及时提供人事和人才信息服务。3.实行限时办结制,工资审核审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等人事业务,1天内办结;其他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4.完善“一门式”服务,将各项人事业务集中在业务受理大厅统一受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5.凡是涉及收费的工作,严格按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不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省财政厅1.公开政务程序,公开财政的预决报告,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大宗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财税政策,公开行政审批事项。2.对行政性审批文件一般在3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完成,最长不能超过7天。3.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之制、限时办结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制。4.建立专门的电子网站,设置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提供电子政务服务信息。5.推行执法公示制,把依法行政作为每一位工作人员处理公务问题的基本准则。6.不索拿卡要,不收受礼品、红包,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 省建设厅1.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1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其中行政审批变更事项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外省队伍进赣备案和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随到随办,并在1个工作日之内办结。2.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设立投诉电话、投诉意见箱、电子信箱。接到投诉后当日提出办理、转办意见,并根据投诉内容提出办结时限要求和向投诉人反馈的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凡涉及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投诉,原则上10天内查清事实,15天内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省国税局1.严禁收“过头税”,确保完成国家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2.减少税务检查次数,除涉嫌偷骗税的专案检查和上级机关布置的重点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进入同一纳税户进行2次以上的税务检查,对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实行两年检查一次。3.不违规或超越权限办理涉税事项,不收“人情税”、“关系税”,不为纳税人偷逃税款出具伪证和开脱责任。4.对申报资料齐全、单证真实和电子信息齐全且核对无误的出口企业正式申报,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接到国家下达出口退税计划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省国税局下达给各设区市国税局,设区市国税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税款退给企业;对粮食退税实行单独申报,单独审核,优先办理退库手续。5.企业购买国产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改造抵免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省国税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在3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6.对开业登记、纳税申报、购买发票等实行限时服务制。7.下放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审批权限,放宽普通发票缴销期。(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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