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标准收费 违规少订书 有人在“一费制”中玩花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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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08:52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一位星子县农村学生的家长,给本报来信反映,他的孩子与县城同年级的学生相比,本学期少发了体育、信息技术、地图册等课本。上学期少发的书更多,有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地图册、实验报告册等。难道这些知识对农村的孩子就不重要吗?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赴该县进行了调查。 在几所农村中学,记者抽查了几个初一学生的用书,发现均无地理图册、历史图册、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课本。几位校长介绍,学校征订教科书是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规定的范围征订的。学校也希望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课,不然不仅害了孩子,还会影响整体教学质量。几位老师也反映这些书学校没订,全是上面行文卡死了,不让学校订。 星子县是我省试行“一费制”的重点县之一。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决定,我省从2002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定的281个贫困乡的农村初中、小学试行“一费制”。在试行“一费制”的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9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收费155元。该县有10所是试行“一费制”的学校,在校生达7446人。鉴于2002年秋季课本各校均已征订完毕,所以,仍按原征订计划提供给学生。为了完善和明确试行“一费制”学校学生的用书问题,2002年11月28日,省教育厅、省出版局、省计委、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文,即赣教基字(2002)65号文明确规定:2003年春季农村初中必备的学生用书包括语文、代数、中国历史、历史图册、生物(初二、初三年级不需要)、地理、地理图册、英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思想政治(初三年级不需要),另可购买作业本(含暑假作业)。并强调“上述书本应如数向学生发放,不得扣减,也不得向学生另行增加其他用书或教辅材料,更不得在‘一费制’之外增加任何其他费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然而,星子县教育局却有令不行,与县物价局联合下发了星教发(2002)30号文件,要求试行“一费制”的中学,初一、初二、初三每位学生分别少发15种、17种和11种书,计价分别是55.69元、62.64元、71.92元。文件强调,“任何其他用书一律不得向学生发放,已发放给学生的,由学校负责人从学生中收回,全部退还给新华书店。”在2003年春季初中学生用书中,该局又违反赣教基字(2002)65号文中的规定,初一和初二学生少发地理图册、历史图册、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初三学生少发历史图册、体育与健康。这些书费又是怎么处理的呢?一位校长说:“因学校经费紧缺及各年级的收费标准各异,就由学校统一调剂了。” 针对这一情况,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负责同志指出,在中小学试行“一费制”收费的地区,学生用书既不能多订也不能少订。因为多订将减少学校的公用经费,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少订则违反了教学大纲的要求,损害了学生正当合法的受教育权利。同时,他们希望各有关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试行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严格规范教学用书征订工作,配备好必要的学生用书。同时,要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财政预算内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以确保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报记者王良好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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